新疆民生网讯(通讯员 王泽耀)为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夯实群众基础和法治根基,贯彻落实《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精神。近日,阿克苏地区“落实总目标 去极端化”法治宣讲团走进米吉克乡欧勒旁村。
新疆龟兹律师事务所宣讲团成员艾合买提·尼亚孜,进一步解读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其极端化条例》,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辨别是非的能力。为基层的广大干部群众送来了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极端化”的主要表现和如何预防、遏制并消除“极端化”行为有了更新更深的认识和了解。
村党支部副书记买买提·斯迪克说:“今天宣讲团的老师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让我们对极端化的15种主要表现有了更清楚的认识,对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我还要进一步的进行学习,不仅自己要带头去极端化,还要引导身边的群众及广大干部做好去极端化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做出自己的贡献”。
村民热米莱木·吐尔洪说:“通过宣讲团老师的细致讲解,我对去极端的十五种表现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和认识,让我更加明白了远离宗教极端思想的重要性,去极端化工作要从自身做起,增强自身明辨是非的能力,远离宗教极端思想,坚决维护民族团结”。
通过开展此次宣讲活动,切实提高了农牧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营造良好的普法氛围。

(供稿:拜城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驻米吉克乡欧勒旁工作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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