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民生网讯(通讯员 杨成煜)昌吉市庙尔沟乡党委按照“有岗有为才有位”工作思路,明确“四个责任人”助力第一书记履职尽责。
一是明确第一书记是基层组织建设第一责任人。村党支部党员会议必须由第一书记主持召开,指导和协助村党支部书记抓班子带队伍。第一书记注重发挥指导作用,健全完善“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例会制度,2月以来,组织开展支部会议39次,开展党员活动12次,参与党员370余人次,各村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明显增强。
二是明确第一书记是民生项目审核责任人。凡是村级建设项目,必须要经村党支部会议研究通过并报第一书记审核,未通过第一书记审核的项目,乡党委、政府不予以审批。2月以来,各村第一书记充分发挥派出单位优势,尊重农牧民意愿,引进企业2个,流转发包土地1500亩,每年增加村集体经济47万元,解决32名牧民就地就近就业;开展挖掘机、电商平台、刺绣、服装、畜牧养殖等各类培训班32期,培训1560人次。
三是明确第一书记是村级财务审批责任人。凡是涉及村级财务支出,必须要经村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后报第一书记审批,未经第一书记审核签字的支出,乡农经站、财政所均不予办理。第一书记不断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村级财务管理,确保村务、财务、党务等应公开、尽公开,引导村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村级事务。
四是明确第一书记是村干部管理责任人。凡是涉及村干部日常管理、考勤、绩效、评优、奖惩等,均以第一书记日常记录为客观依据,并纳入到村干部绩效考评体系当中。
(供稿:昌吉市“访惠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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