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民生网讯 (通讯员 冯君琳)为进一步增强拉帕村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民族团结意识,自治区检察院驻拜城县赛里木镇拉帕村工作队以自治区第35个民族团结教育月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民族团结从我做起”大宣讲、在学习和大讨论活动。
5月8日上午,神圣庄严的升国旗仪式结束后,在鲜艳的五星红旗下,驻拉帕村工作队联合村“两委”对全体村民进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的教育,还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给库尔班大叔后人的回信》等内容。驻拉帕村工作队还将继续以集中学习和培训与个人自觉学习、会议学习和个别辅导、农牧民夜校和十户联学等形式,加大党和国家民族团结政策的教育,提高群众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思想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