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民生网讯 (通讯员 段波)4月10日早上9:30分,在种羊场牧业三队连队大院里,连队的农牧民、党员、十户长、连队干部、驻村工作队成员164人,陆续来到连队大院国旗杆下,准备参加每周一的升国旗仪式。
10:00分国歌准时响起来,国旗在连队协警的护卫下升起来,升完国旗后,大家一起唱国歌,唱完国歌后由“访惠聚”驻村工作队队长麦麦提·吐尔地对大家宣讲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该《条例》是为了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防范极端化侵害,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的。是新疆首部去极端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也是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一项重要立法。《条例》将去极端化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管理轨道,为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全文共七章五十条。
连队农牧民通过学习后纷纷表示,通过“访惠聚工作队”工作队麦麦提·吐尔地今天早上的宣讲,使大家知道了什么是极端主义,极端主义主的表现,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在今后的生活中要远离极端主义,好好的生活,发现极端主义及时向“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和连队干部、书记报告,早发现、早处理。不让极端主义破坏我们现在美好、幸福的生活。
连队党支部书记阿不都热依木·司马义说:“这次出台的《条例》,使我们的日常工作中有了指引,有了标尺,有章可寻,什么是极端化、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不应该做,做错了要受到哪些法律责任等等,《条例》上都有,为更好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保障”。

(供稿:拜城县水利局驻种羊场牧三队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