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民生网讯 (通讯员 闫东花)4月3日上午10:00,托万木尕勒村的升国旗仪式开始了。通过2个月的入户走访,驻村工作队的工作态度及工作作风得到了村民们的认可,参加升国旗活动越来越积极了,这不,才9:30,村民们就来的差不多了,整整齐齐排在国旗杆前。
在进行完《我是中国公民》宣誓活动后,工作队、村两委班子成员、镇派干部、管寺干部与广大村民共同学习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主要内容,并同时宣读了喀什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帕尔哈提·肉孜的《喀什的维吾尔族干部群众,该觉醒了!》一文。
《条例》对“极端化”和“极端主义”进行了明确定义,自治区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预防和惩治极端主义犯罪活动。对在去极端化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受极端主义影响,宣扬、散布极端化思想等十五个方面的极端化言论和行为予以禁止。
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依玛木·苏甫用村民听得懂的包谷馕式的语言对《条例》进行了宣讲,引导我村村民要学法守法,远离宗教极端蛊惑。树立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和远离极端化。
管寺干部吾麦尔江·托合提说:“《条例》是新疆去极端化方面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是我们开展工作的指明灯。通过学习,我更加清楚认识了什么是‘极端化’、什么是‘极端主义’。作为一名管寺干部,我会努力抓好宗教工作,搞好‘四项活动’,开展好宗教人士谈话,全力以赴,维护我村社会稳定。”
“四老人员”阿力马斯·麦麦提听了宣讲后说道:“作为一名老党员,我会时刻向党看齐。现在生活和以前相比发生了大变化,我们的日子越来越好了,我们绝不允许宗教极端分子破坏我们的好生活!”
《条例》将继续通过支部会议、入户走访等进行学习、宣讲,在我村掀起学习热潮,坚决铲除暴力恐怖分子赖以生存的土壤。
(供稿:自治区发改委驻荒地镇托万木尕勒(5)村工作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