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民生之声,构建和谐社会。竭力打造新疆地区第一民生网站!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新疆民生网
 首页 >>便民利民 >>下月起乌市14项地税业务可“同城通办”
下月起乌市14项地税业务可“同城通办”
作者:网络转载


  亚心网讯(首席记者 刘书成 通讯员 张健)12月1日起,乌市纳税人办理登记管理、纳税申报、税收优惠、证明办理、宣传咨询等5大类14项正常开展的涉税业务时,可就近前往地税办税服务厅“同城通办”。

    11月27日,记者从乌市地税局获悉,从2016年12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区范围内缴纳地方税(费)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可就近跨区(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第一分局除外)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规定涉税业务。

    “同城通办”是指纳税人在办理有关涉税事项时,不受主管税务机关的区域限制,可就近到任意开展“同城通办”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可以提高纳税人办税效率。

    乌市可办理“同城通办”业务的办税服务厅包括:天山区、沙区、水区、达坂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头屯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县、米东区等地税局办税服务厅。


  • 上一篇:自治区招办公布成人高考分数线
  • 下一篇:请注意!公交线路有变化 新增5条调整3条
  • 
    网站首页 - 关于本站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法律援助 - 联系我们 - 信息举报 - 全站搜索
    Copyright (C) 2014-2015 www.xjmsw.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新疆文子文化网络工作室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国家信息产业部 网站备案/许可证编号:新ICP备14002711-1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5020000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