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 根据《高新区(新市区)巡逻防控大队组建实施意见》及《高新区(新市区)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巡逻防控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7名协警,一经录用即属高新区(新市区)区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其他条件;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限男性,户籍不限,族别不限,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35 周岁(出生时间在1981 年9 月1日-1998年9月31日之间,以身份证为准);
5、中共党员、复转军人及有特殊技能、特长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
1、基本工资核定为每月3500 元(含社保个人缴纳部分),单位按照规定缴纳“五险”;年度考核合格者可按照规定每年增加50元基本工资;
2、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生育假和探亲假等福利待遇;
3、巡逻防控大队采取半军事化管理,单位提供住宿及三餐;
4、配发制式服装及警用装备;
5、在该岗位连续工作满2年且年度考核合格者,可解决乌鲁木齐市户籍;
6、在该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合格者,符合条件的可参加乌鲁木齐市组织的事业单位纳编考试。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016 年9 月5 日至9 月11 日。每日上午10:30至下午19:00(北京时间);
2、报名和领取准考证地点: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巡控大队(地址:长沙路天枢别克4S 店旁);
3、现场报名时须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复转军人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4、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91-3836857 联系人:马晓洁
网址: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www.xjrc365.com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公安分局
201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