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民生网(艾力江、朱玉玲)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事关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水安全,而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又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核心。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对于促进农业节水、提高用水效率、优化水资源配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昌吉州为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自治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积极稳步推进水价综合改革,州发改委和水利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水利工程农业供水成本核算与监审工作的通知(〔2019﹞8号)》,明确了工作职责、成本监审主要内容、成本监审方式和时间段安排等内容。
本次成本监审工作共分为收集资料、资料初审、实地审核及审批等4个阶段,预计从5月初开始到7月底结束。截止目前,相关资料已基本收集完毕,即将进入初审阶段。计划7月初开始,州、县市发改委对成本监审程序、核算方法和标准复核后,核定定价成本,出具监审报告,拟定水利工程农业用水价格定价方案报州、县市人民政府进行审批。预计7月31日前,各县市人民政府将批复文件报州发改委和水利局。为如若2020年如期实现成本水价总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供稿:昌吉州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