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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加快推进5个城市住房租赁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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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记者许倩报道)为激发居民消费潜力,新疆加快推进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哈密市、昌吉市、库尔勒市5个城市住房租赁试点,其中,乌鲁木齐市年内将面向社会提供1000套租赁住房。

2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为了落实自治区《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和继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新疆要加快推进乌市、克拉玛依市、哈密市、昌吉市、库尔勒市5个城市住房租赁试点,完善住房租赁支持政策,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盘活存量房屋租赁,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发挥国有租赁企业对市场的引领、规范、激活和调控作用,稳定租金和租期。加快建设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房地产信息发布机制,加强舆论引导,稳定市场预期。

据悉,乌市作为试点城市之一,今年将面向社会提供1000套租赁住房,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的房源,充分发挥住房租赁试点培育企业引领作用,开发建设符合住房租赁市场需求的中小套型住房租赁项目;支持试点企业将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厂房等房屋改建成租赁住房项目;鼓励国资部门、国有房企、各类院校等与试点企业合作,让一批产权明晰、质量合格的存量房源进入住房租赁市场。

其中,培育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正是乌市“租购并举”相关政策的出台和落地的表现之一。

所谓培育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就是要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中扩展住房租赁业务。此前,乌鲁木齐已确立5家企业作为第一批住房租赁试点培育企业,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一家。该公司市场运营部副主任张维嘉说:“打造多元化的供应体系,是促进住房市场健康发展的必然之举。现在我们的租赁业务中只有部分既有公房,未来有条件时我们也会考虑开发新楼盘开展租赁业务。”

乌市还要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中介机构提供规范的居间服务。此外,还支持和规范个人出租住房,落实相关的优惠政策,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规范个人出租住房行为,支持个人委托住房租赁企业和中介机构出租住房。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自治区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通知》,到2020年,试点城市要实现试点先行,积累经验,逐步推广,将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其他城市、县城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发展,规模逐步扩大。

2025年,新疆将基本形成供应充分、规范有序、市场活跃的住房租赁市场;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法规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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