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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社评:大病保险接连出台夯实民众幸福感
作者:网络转载


即日起,自治区380多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生活又将添加一份坚实的保障:除了基本医保和大额补助外,还可免费享受大病保险。

大病覆盖率低,是现行中国医保制度的无奈现状,也是现实医保制度的最大弊端。按照国际上的通用概念,一个家庭一个年度内累计的医疗支出如果占到这个家庭当年可支配收入的40%以上,就意味着这个家庭发生了灾难性的医疗支出。用国内流行的话来说,就叫“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不言而喻,大病医保能否实行、能在多大范围内实施、标准如何制定,恰恰是公众对医保制度最关切也最苛责的地方。

早在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明确提出,要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但此处的“大病保险制度”前是有限定的,即“城乡居民”。也就是说最先顾及的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至于城镇职工的大病保险,显然还要滞后一段时间。在当年7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上述目标得到了更为详尽的说明:其中解决全部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问题,最快要到当年年底,而更为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则要到2017年。通过此次会议可以看出,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的大病医保仍有一个时间差。

具体到新疆,我区的大病保险工作其实一直在稳步推进。早在2013年,自治区就在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乌鲁木齐市、阿克苏地区、克州先行试点,并逐步推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就在上月,喜讯传来。自治区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意见》。没想到,短短一个月后,自治区又紧接着出台城镇职工大病保险的试行方案,这样的高效率着实不同寻常。它不但是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实际体现,也是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社保惠民工程”的具体措施,彻底夯实了全疆各族群众的幸福感。

医保制度是国家最最重要的福利制度,也是公共财政的开支大头。医保覆盖面扩大至大病,就意味着能让全区各族群众都享有和感受发展成果。把大病纳入医保范围,可以使民众摸得着、看得见改革的实效,也将使民众对自治区的发展和未来充满信心。细看此次出台的自治区城镇职工大病保险的试行方案,其中的亮点当属“原则上不设封顶线”的表述。从某种程度说,大病保险成功与否,关键正在于报销比例的划线。在报销比例上不设封顶线,意味着公共财政支出所需承担的压力更大,但相应的,民众得到的实惠也越多,政府获得的赞誉也越多。新疆的发展程度与国内发达地区比较,本来就有一定差距。这种差距也体现在居民收入水平上。大病保险不设封顶线,充分考虑了新疆的实际情况,显得更接地气。

当然,大病医保实行的前提是保险、医疗和管理等一系列改革的启动和完成。即使就大病医保本身而论,问题也仍然不少。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统筹层次较低、管理水平不高的背景下,大病医保一旦实行,医保基金将面临医疗费用快速增长的情况。所有这些都将是对自治区相关政府部门的重大考验。如何把好事办好,如何让好事更快落地,这其中,还有很关键的路要走。对全疆各族群众而言,则需对相关政府部门抱有理解的心态。有些事急不得,且待水到渠成的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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