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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地名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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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网讯(记者贾梦妍) 地名是重要的地理信息和社会公共信息,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地名普查是全面掌握地名信息的根本途径,是一项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的国情调查。1979 年至1986 年,我国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获得了丰富的地名资料,对普查的地名进行了标准化处理,有效提升了我国地名管理水平。

近三十年来,我国地名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原有地名不断消失,新生地名大量涌现,为全面掌握地名信息,提高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国务院决定2014 年7月至2018 年6 月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乌鲁木齐市自2014 年8 月启动地名普查工作,市、区(县)两级地名普查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物力紧密部署,攻坚克难,全市地名普查专兼干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认真收集、整理普查工作资料,目前,地名普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地名普查的意义

地名具有指代性、公用性、地域性、传承性和文化性的性质,地名不因历史沧桑变化而全部变更,部分地名得以长期保存,同时,地名更是一种社会文化形态,文化内涵丰富、内容博大精深,具有鲜明的历史性、民族性、社会性,既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又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可以说,地名是记载历史文化的百科全书。

新中国成立后,一直十分重视地名管理工作,20 世纪50 年代国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清除那些有损领土主权和民族尊严、带有民族歧视性质的、妨碍民族团结与邻国友好相处的以及极为庸俗的地名。周恩来总理还亲自编写了30个省、市、自治区的地名诗。

1997 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中国地名委员会,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和地名标准化工作,逐步制定了一批地名管理法规和标准,建立了地名档案,编辑出版了一系列地名工具书。

进入21 世纪以来,为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国家启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地名是发展根基,地名普查之后,衍生的各项地名业务接踵而来:从编纂地名图、录、典、志到城乡地名标志建设,从新兴城镇的地名规划到挖掘历史集成地名文化,从地名的对内规范、对外维权到拓展工作领域于各行业,服务于增强社会治理能力建设,无不建立在地名普查丰硕成果之上。

我市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就是要规范地名管理,传承、保护和弘扬优秀的传统地名文化。

二次普查全面推进

随着普查工作不断推进,市、区(县)两级地名普查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地名普查工作,为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工作顺利开展,2014 年8 月8 日成立了“乌鲁木齐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全市29 个部门、单位及区(县)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各成员单位共确定29 名联络员。全市形成了以市普查领导小组为核心,各区(县)普查领导小组分工负责,各成员单位密切协调的工作机制。

各区(县)亦结合实际,成立了相应的普查领导组织机构,全市各区(县)街道(管委会)设置83 个普查单元,分为8 个工作区,确立了普查小组和工作人员。市地名普查办组织各类培训10 次,区县组织各类培训共计40 次,近1000 人接受各类培训,累计培训37000 人次,发放图书资料30 余套、相关文件240余份、宣传资料50000 余份。

截至目前,全市已收集包括陆地水系,陆地地形,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非行政区域,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11 大类地名共18180 条,其中天山区3419条、沙区3021 条、高新区(新市区)2505 条、水磨沟区2362 条、经开区(头屯河区)2182 条、米东区3056 条、达坂城区826 条、乌鲁木齐县809 条。今年9 月将迎接自治区地名普查办验收,2017 年上半年迎接国家地名普查办验收。

下一步,各区(县)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生成普查地名成果表及地名成果图,陆续编制各区(县)地名街区图、行政区划图、地名志、地名词典等相关普查成果。

地名普查小知识

▶地名普查的任务?

地名普查的任务是查清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四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建立地名普查档案。

▶地名普查的范围?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区域以外的全国所有陆地国土(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

▶地名普查的组织实施?

普查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普查工作。普查以县级政区为单位进行,普查涉及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规定和要求,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地名普查工作。

▶地名普查时间安排?

普查从2014 年7 月1 日开始,到2018 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14年7月至12月,所有普查地区完成组织动员、成立机构、收集资料、制定方案、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第二阶段,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完成所有地区的普查和各级检查验收工作。第三阶段,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完成成果完善、上报、汇总工作,建立档案,开展普查成果开发应用等工作。

▶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就是要充分利用普查获得的全面、准确、权威的地名信息和数据,开发研制生产多层次、多种类、可满足不同需求的地名公共服务产品,不断提高地名公共服务的能力。这些公共服务产品主要包括:地名图(集)、地名录、地名词典、地名志等综合类工具书;地名文化遗产重点保护名录等专科类工具书;地名故事丛书等知识性、趣味性较强的各类地名出版物;地名公共服务网站(地名查询系统);地名触摸屏;问路电话;导航产品;地名文化遗产宣传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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