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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学习于成龙 有所为有所不为
作者:网络转载

  随着山西反腐和整治的持续进行,山西籍的清朝一代廉吏于成龙又火了起来:电视剧《一代廉吏于成龙》在山西卫视和太原电视台重播;于成龙廉政文化园着手建设;新编历史剧《廉吏于成龙》开始在吕梁市巡回演出;“于成龙廉政文化与优化山西政治生态研讨会”在太原举行……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古今中外的历史上,这种“见贤思齐”、“正能量引导”的特殊效应,屡见不鲜。从幼儿开始,各种各样的“榜样”就成为教育的重要方式,“榜样”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成为孩子们争相模仿的目标,民间俗语“三岁看大、七岁看老”,也蕴含着教育对于一个人心理、行为、秉性的重要影响。所以,以“榜样”为偶像对某个群体进行思想行为的引导,是一种常见的教育方式,“活到老,学到老”,尤其在事关公共利益的反腐倡廉这一大是大非上,也是顺理成章的事。于成龙在时隔三百多年后还能发挥余热,泉下有灵,恐怕也是感动不已。

从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角度来说,学习于成龙对于完善山西当地政治生态,只能是诸多方略中的一种手段或偏方,有关方面须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切莫“该为处不为、不该为处乱为”,那样,很可能“画虎不成反类犬”,成为形式主义。

哪些地方该为?那就需要剖析于成龙之所以成为一代廉吏的根源。纵观于成龙的一生,其青少年时受到的教育至关重要,其家风家教极其重要,民间社会正能量影响非常重要。于成龙生于明末乱世当中,儿时母亡,礼崩乐坏,但其始终接受着“仁义礼智信”、“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传统文化精髓之教育,明辨大是大非,笃信“天理良心”的底线;及至后来,在寺庙的六年求学、清心寡欲,也为其进一步修身养性提供了极好的磨砺。学习于成龙,不是简单地模仿于成龙成为廉吏的“果”,而要批判地继承结出“果”的那些重要的“因”。用今天的话来说,学习于成龙,不仅仅是让官员通过各种形式接受洗礼,更重要的是将那种几千年来传统文化里的“君子之道、善恶之辨”,贯穿于教育之中,让“人学”代替“知识灌输”。同时不妨充分激发民间社会的活力,让社会这所大熔炉、大学校在砥砺人性、道德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此外,于成龙的时代有很多局限性,让更多“于成龙”涌现,就必须善用制度文明的先进成果,比如信息的公开、财产的透明、监督的严苛,这些古今中外所有正能量的组合方能培育批量生产“于成龙”的沃土。

哪些地方不该为?首先就是那些浮光掠影、只及皮毛的形式主义不可为。那些把于成龙当成旅游赚钱工具的行为,那些轰轰烈烈一阵风的行为,那些金玉其外的面子行为,等等,都属于不该为的形式主义。清廉或腐败只是“果”,建立和完善一个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软硬环境,才是“因”。学习于成龙,切莫因果倒置,只有多学“因”,“于成龙”对山西而言才算真正发挥余热、造福后人。 ■马九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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