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首席记者刘书成通讯员黄芳)喀什美兰文化传媒公司经理阿不都肉苏创业时,公司只是一家两人的“小作坊”。3年来在享受小微企业减税27万元的税收优惠帮助下,今年公司发展逐渐走上正轨,还招聘了4名大学生。未来两年,像喀什美兰这样的小微企业还将多减税1000万元以上。
减税红利包括:自本月起至2017年底,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测算:未来两年,新疆小微企业有望多减税1000万元以上。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国税局获悉,为落实自治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占据非公经济多数比重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第一时间落地,自治区国税局近期已将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内容迅速对外发布,并采用多种方式,确保政策范围内小微企业纳税人及时、足额享受优惠“红利”。
同时,自治区国税局提出了年内不调整个体定额等40条具体措施,将支持小微企业始终作为重点工作;推行简政放权,彻底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减少资料报送262项;协同工商等部门积极推行登记制度改革,10月1日起在全疆同步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为小微企业营造了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
自治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佟伟说:“目前,自治区国税局管辖小微企业已超10万户。2014年至2015年6月,自治区国税局共为纳税人减免税款164亿元,其中为16万户次小微企业减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近4亿元,有力支持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