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 (记者 唐红梅 王丽丽)10月13日,在自治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会议上,发布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主要是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消除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优化发展环境,调动全社会创业创新积极性,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和企业转型升级,激发和释放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开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新局面,在转方式、促增长、扩就业、惠民生、推动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中发挥更大作用。
《意见》的30条举措中,从放开市场准入门槛、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创业创新、提高办事效率、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扩大对外开放合作等与非公有制企业有关的多方面提供便利。
在放开市场准入方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赋予市场主体更大的经营自主权,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或指导目录,加快推进和落实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机制(PPP),支持非公有制资本以多种方式平等参与能源、交通运输、资源环境、水利、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项目建设和运营,参与教育、医疗、健康养老、体育健身、文化设施和社区服务等产业,创造条件,扩大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定点医保范围。
在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方面,《意见》提出,各级政府要支持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企业经营管理。
在石油、天然气、电力、铁路、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向非公有资本不断推出优质合作项目,管理国有资本对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非公有制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意见》提出,到2020年,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市场主体实力日益增强,经济总量快速增长,质量效益显著提升,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的比重、民间投资的比重、吸纳就业的比重较大幅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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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个亮点“真金白银”
亮点1
15个工作日办结退(免)税手续
推进通关一体化和作业无纸化改革,在单位和信息齐全、审核无疑点的前提下,15 个工作日办结退(免)税手续,推广APEC 商务旅行卡,提高非公有制企业人员出国(境)从事商务活动审批效率。对国内外知名企业在区内设立企业总部、研发中心、采购物流中心等给予补助奖励,对当年确定的中小微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费予以补助。
亮点2
政府采购30%给中小微企业
制定新疆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鼓励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行业系统和国有企业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优先采购区内产品。
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对同质同价情况下全部使用区内产品的投标单位,在评审环节予以优先考虑,对小微企业产品视不同行业情况给予6%至10%的价格扣除。鼓励小微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投标,其中小微企业占到联合体份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至3%的价格扣除。
亮点3
明年6月底前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
继续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下放实质性的权力,解决好审批多、办事难的突出难题,推行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开展投资领域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改革试点,公布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和流程图,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信息共享,联合审批,限时办结。
各级政府要加快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在矿产、土地、金融、电力、运输以及其他资源配置上对非公有制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对待,在2016 年6 月底前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
亮点4
在金融服务薄弱区域增设机构网点
在各地特别是南疆五地州县域、乡镇和兵团新建城镇、中心团场等金融服务薄弱区域增设机构网点和延伸业务。
支持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发起或参与设立民营银行、村镇银行、融资租赁公司、保险公司、投资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
亮点5
低价租赁创业基地降低创业门槛
在推动创业创新方面,支持各地建设一批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并采取低价租赁或者财政补贴等方式降低入驻企业创业成本。
鼓励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及其科技人员利用自有科技成果创办科技企业,开展“创业创新券”试点,采取后补助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利用创业创新券,购买技术、场地和设备租赁、中介等服务。加快发展“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
亮点6
非公企业自建职工公寓或可享自治区补助资金
将非公有制企业自建的职工公寓纳入自治区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规划。
经有关部门认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自治区具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和补助资金。
亮点7
到2020 年培育2000 家有良好发展前景企业
引导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全面参与优势资源开发、加工和综合利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科技产业、现金制造业、军民融合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投资兴办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区域特色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特色鲜明、产业配套、协作紧密的县域非公有制经济,支持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
到2020 年培育10 家在国内外有竞争力的大型企业,培育100家主业突出、市场占有率高、自主研发能力强、技术装备先进的品牌企业,培育2000家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成长型企业。
亮点8
外地上市公司迁往新疆有补助
对通过并购重组将新疆以外的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新疆的,视同疆内企业上市给予补助或奖励。
支持非公有资本发起设立主要投资于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产业投资资金,政府可使用包括预算内投资在内的财政性资金,通过认购资金份额等方式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