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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乃县“聚力压责”护航集体经济项目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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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民生网(李盈芳、王金贵)为解决村集体经济项目推进缓慢、收益低下等问题,吉木乃县高位推动,通过项目专班领办,常态化检测,年底考核奖励等措施,确保村集体经济项目高效运转,持续增收。

明确专班,确保项目有人负责推行村集体经济项目领办机制,采取“1+N”项目专班运行模式,每个项目确定1名组工干部任项目经理,负责统筹人员力量、调配项目资金、推进项目实施,乡(镇)党委、村级党组织分别确定1-2名干部协助推进,农业农村局、城建局、审计局、财政局、纪委监委等单位,根据相关职责,选派若干名干部承担项目质量、技术、监督等责任,项目经理每月接受部务会、分管部务会成员调度,压实村集体经济项目落地领办责任。

常态检测,确保项目有序推进。把村集体经济项目日常检测职责纳入组工干部《“泥腿子”工作任务清单》,每月下沉到村,采取实地查看、指导、帮干的方式,推进23个村集体经济项目正常运行。同时,借助村级工作县级调度机制,每月与村党支部书记谈话,查看项目进度表,常态化检测村集体经济项目推进情况,针对推进缓慢、收益不明显的项目,由部领导谈话提醒项目经理,并向乡镇党委、村级党组织下发4次限时整改函,对推进有序、收益明显的项目,通过组织委员例会通报表扬2次,促进村集体经济项目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考核奖励,确保项目持续收益。结合年终考核工作,每年对申报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的村级党组织进行一次评估,县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申报单、日常检测表与集体经济入账凭证进行对比,核实项目产生的效益,评估项目运行状况,形成项目运行评估报告,领办项目质量、效果,作为“1+N”项目专班成员年底评优和优先提拔使用依据,压紧压实项目责任人职责。增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效益奖励,当年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增收的20%用于奖励村干部,村干部享受集体经济奖励个人最多不得高于2万元,有效提升村级党组织自主发展集体经济项目内动力。

(供稿:中共吉木乃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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