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讯(记者米日古力 · 吾报道)记者从4月11日举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条例》修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新疆邮政、快递服务快速发展,目前,快递企业已增加到2300余家。为促进新疆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修订后的《条例》通过简化快递末端网点开办手续等措施,释放“最后一百米”服务网络延伸拓展的活力。
2018年,全区邮政行业业务总量累计完成38.03亿元,同比增长16.92%;业务收入累计完成47.41亿元,同比增长10.3%。其中,快递业务量累计突破1亿件,同比增长22.99%;业务收入累计完成23.9亿元,同比增长26.12%。
快递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条例》将快递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鼓励建设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等服务设施,并纳入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条例》提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商业区及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等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签订合同、设置智能快件箱或者快件收寄投递专门场所等方式,为快递服务提供便利。
《条例》补充完善了一系列快递车辆通行、快递末端投递便利等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制度措施。《条例》规定邮政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等部门,对快递企业使用的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依法进行规范和管理,实施统一编号、统一标识。
《条例》允许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开办快递末端网点,并向当地邮政管理部门进行事后备案,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大幅简化了末端网点的开办手续,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
《条例》强化了加盟企业管理、绿色包装使用等制度,引导企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让广大用户更加充分地享受制度红利。《条例》不仅鼓励快递企业采取措施回收快件包装材料,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利用和再利用,还鼓励快递企业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倡导树立环保意识,让企业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促进快递业“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