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民生之声,构建和谐社会。竭力打造新疆地区第一民生网站!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新疆民生网
 首页 >>民生经济 >>自治区财政“三公”经费再“瘦身”
自治区财政“三公”经费再“瘦身”
作者:新疆日报

本报乌鲁木齐1月22日讯 记者黑宏伟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2019年,自治区财政将继续压缩“三公”经费。除重点支出和刚性支出外,其他一般性支出都要纳入压缩范围,各级财政一律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压减。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项经费。自治区财政厅严格按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提高资金配置效率”的要求,强化财政支出管理,提升财政资金效益。根据上级要求,各级政府要带头过“紧日子”,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各单位今年的“三公”经费不得超过去年。凡是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一律不安排支出。

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财政工作必须要正确理解和运用好宏观政策、结构性整合政策、社会政策,激发改革动力和市场活力,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在提高资金配置效率方面,坚持有保有压,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该保的支出必须保障好,该减的支出一定要减下来。

据悉,今年自治区财政厅将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在硬化预算约束方面,年初预算一经批准,除中央和自治区确定的重点支出外,一律不得调整。同时,强化预算执行,收到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后必须在30日内下达。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的预算,6月30日前必须完成预算指标下达,当年实现支出。此外,自治区财政厅还将严格结余结转资金管理。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9月30日前未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收回财政用于本年急需安排的项目。结余资金和在规定时限内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用于支持自治区重大支出。


  • 上一篇:【节前跑市场】批发市场一家店近一月卖近10吨糖果
  • 下一篇:吉木乃县“聚力压责”护航集体经济项目运行
  • 
    网站首页 - 关于本站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法律援助 - 联系我们 - 信息举报 - 全站搜索
    Copyright (C) 2014-2015 www.xjmsw.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新疆文子文化网络工作室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国家信息产业部 网站备案/许可证编号:新ICP备14002711-1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5020000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