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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家级园区实行企业开办时间定期公开通报制 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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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日报乌鲁木齐1月8日讯记者陈蔷薇报道:“现在园区落户企业申办营业执照、申请制作公章、购买发票办理所需时间等信息都定期公开,这对我们进一步提升园区营商环境是一种督促。”1月8日,喀什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促进局副局长王金鹏在电话里告诉记者。

目前,我区在全疆23个国家级园区普遍实行了企业开办时间定期公开通报制度,通报国家级园区所辖区域内,新开办企业从申报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各类证照办结完毕时间。自治区商务厅每季度一次,每季度次月10日前,定期通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合作区、喀什和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等各国家级园区企业开办时间情况。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级园区企业开办时间定期公开通报制度》的要求,各国家级园区要制定“企业开办时长台账”及相关制度,建立企业开办疑难问题会商机制,确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建立企业开办特殊需求“绿色通道”机制,针对特殊情况和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服务。各国家级园区会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压缩办理时间,将申请人先后一次向各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再造为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流程模式,切实提升企业办事的体验度。

“定期公开通报制度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的抓手。通过公开通报的形式,督促国家级园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缩短企业开办时间、提高企业开办效率,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自治区商务厅边境贸易管理处处长、外国投资管理处负责人付朝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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