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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规模化经营加速农业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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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经济报记者王兴瑞

发展现代农业,是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目标的重要支撑,而实现农业现代化,整合土地资源,发展规模化经营可谓是“先手棋”。

目前在全疆推动土地规模化经营中,北疆相对南疆土地集中程度更高。一些发展较快的地区,农业合作社发展已经较为成熟,并且发展成为更高一级的联合社,使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水平更上了一个台阶。

在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塔城地区沙湾县,得益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加快培育,土地规模化运营程度日趋提升,机械化、信息化等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得以加快运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步伐加快。

大泉乡烧坊庄子村是该县较早迈出规模化发展步伐的村子,在分散化经营时期,该村的5000多亩土地被分割成600多块,由农户各自经营。如今,在烧坊庄子村双泉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整合和经营下,全村的土地被整合成11块,大大提升了农业发展水平。

该合作社理事长何洪涛介绍,合作社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吸纳农民以土地入股,通过采用统一品种、统一播种、统一田管等“六统一”模式进行生产经营管理,到年底统一结算分红。

两年前,已经整合了数万亩土地的双泉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与沙湾县的大型农机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联合,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形成了规模更大、作业能力更强、利益联结更紧密的农业生产共同体。

像这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今已成为沙湾县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沙湾县共成立了110多个土地股份合作社,有6700余户农户、32万亩家庭承包土地入股。同时,土地股份合作社联合农机专业合作社组建合作联社,龙头企业携手合作社成立涉企联盟等组织,在发展规模经营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了产业发展实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鼓励小农户通过土地流转、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农业共营制、草畜联营等多种形式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不少地方的实践已经证明,在规模化经营趋势下,农民以土地、资金、产权、产品、劳动、技术为纽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联合与合作,不仅提升了组织化程度,也让传统的小农户更加充分地融入到现代农业发展中。

自治区提出,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南疆四地州每个深度贫困村培育1个农民合作社,每个深度贫困乡培育1个合作联社,在22个深度贫困县每个县培育1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到2022年力争南疆四地州农民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数量在现有基础上增加50%以上,发展活力明显增强。

南疆地区的规模化经营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发展也比较快。记者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了解到,自治区今年重点在南疆推进机采棉推广,而这一工作的前提正是通过土地流转实现规模化经营。

依托龙头企业促进土地流转,是今年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等南疆地州推进棉花规模化种植的有效途径。

“我们计划到明年底,实现土地流转面积200万亩。”新疆利华棉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纪元说,截至10月底,该公司与南疆各地州签署了超过200万亩的土地流转面积,并且已经在巴州、阿克苏地区的6个县市完成土地流转90万亩,今年底有望增加到130万亩。整合土地后,公司通过建设高标准农田,进而开展机械化作业,提升棉花产业的现代化水平。

综观天山南北,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升级日趋深入,规模化经营的覆盖范围越来越广,不仅是传统农作物,特色林果业、特色种植业等也都在积极探索,以更多的形式推动规模经营、联合发展。传统模式下的“满天星”正在逐渐聚合成“一团火”,为夯实新疆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注入更多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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