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消费晨报讯(记者任春香)不用缴纳保证金,也不用银行担保,今后进出口企业在办理海关通关业务时,出具“关税保证保险”保单,也可实现“先通关后缴税”。
11月1日起,全国直属海关均可接受海关关税保证保险保单作为“先通关后缴费”的担保方式,乌鲁木齐海关也同步正式新增这种关税担保方式。此前海关总署在北京、天津等10个直属海关试点开放。
关税保证保险,是指企业提供由经银保监会设立的保险公司出具的关税履约担保保单,向海关申请办理担保通关手续。关税保证保险与海关税款担保作用相同,能够在海关税收得到有效担保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纳税企业的税收担保成本。
乌鲁木齐海关关税处处长卡依沙尔介绍,关税保证保险是海关提效降费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海关多元化税收担保改革的重要创新。这是国内首款以国家机关作为被保险人的信用保证保险产品。在该模式下如有企业发生欠税情况,海关可以立刻向保险公司索赔,确保国家税收安全。
目前,海关传统的税收担保主要采取现金保证金和银行保函两种形式。前者资金占用较大,后者又存在申请难度高、成本高、手续期长等问题。关税保证保险产品可解决原先银行保函申请手续复杂、申请周期长、银行授信额度低、缴纳高额保证金、融资成本高等诸多问题,对于中小微企业尤为有意义。
从事20多年进出口通关运输工作的高凤英是新疆金桥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她说:“今后办理关税保证保险,既不用占用企业在银行的授信额度,也不用缴纳保证金,可盘活企业的流动资金,从而有效降低企业的整体经营成本。”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董超介绍说,例如,按传统保证金模式,如果一个中小企业要缴1000万的保证金,企业筹措资金时可能需要支付估算为150万元的融资成本。假如按保单担保模式,以1%的费率计算,企业只需缴纳10万元的保费即可先行通关后缴关税,原本1000万元的保证金则可以进行投资。
此外,关税保证保险办理手续简便,可以做到足不出户办理业务,保险费率也低于保函手续费,极大提高了企业的经营效率,具有“省钱、省时、省事”的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