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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125幢商品楼房将实行预售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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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心网讯(记者许倩)6月27日,记者从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的消息,为了确保预收款项用于项目建设,杜绝“烂尾楼”产生,乌市已有2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了监管账户,共签订了125幢楼的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也就是说,购买这些楼盘的消费者的购房款都将由第三方监管,消费者购买预售房产时可以将房款资金直接存入监管账户,而不是交付开发企业。由监管方进行监督,保证这些钱全部用于楼盘顺利建成,让消费者能够放心买到预售房屋。

据介绍,乌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采用的是政府主导直接监管,并由银行配合的模式。主管部门为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乌鲁木齐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是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日常监管机构,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监管将覆盖商品房预售全程,从取得预售许可证一直到完成首次登记,开发企业在办理预售许可证之前需选择监管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明确监管账户才可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直至完成首次登记后,将撤销监管。

而且,开发商办理预售许可证后,购房人所付的全部房款(包括首付款及银行的按揭等全部资金)都将纳入监管账户,开发商不能再自行收取,违规将承担相关责任。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以收取其他款项为名变相逃避监管,或者未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由监管机构责令改正,并可按照三方协议的约定暂停其监管资金的拨付;逾期不改的关闭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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