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陈冠锦通讯员陈诚)4月26日,记者从乌市国税局获悉: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决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降低税率”和“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政策。两项政策的落实,将惠及首府4万余户纳税人。
这两项政策包括:调整销售或者进口货物、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增值税税率,将现行增值税税率分别从17%和11%降至16%和10%;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
分析人士认为,税率的调整,将有利于降低首府制造业的税收负担,在一定程度上引导资金回归实体经济,推动首府经济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准,则着眼于小微企业的发展,对乌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城市的建设有极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