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记者 王丽丽)今年,自治区工商系统继续开展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截至今年4月30日,共立案查处相关案件173件,案值393.325万元。
15日,自治区工商局公用企业监管服务座谈会在乌市举行。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李艳明说,去年,工商系统开展了对全疆公用企业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共立案36件,案值1.57亿元,涉及领域有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殡葬、供暖、银行等行业。
其中,自治区工商局竞争执法局查办的一家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是全疆查办的第一起反垄断案,案值1.49亿元。今年也将有一批案件陆续结案。
目前,根据掌握的情况和群众的投诉举报,在新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交通运输等公用企业,金融、石油、烟草、有线电视等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大型零售商、供应商、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以及其它具有市场优势地位的经营者,仍存在强制交易、强行搭售、拒绝交易等现象,具有市场优势地位经营者滥收费用、商业贿赂、侵害交易双方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滥用“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也不同程度存在。
李艳明说,下一步,将在已有的监管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结合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专项执法行动,自治区工商系统将认真梳理日常检查和12315投诉举报平台所获得的信息,从民众投诉、民生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发现问题,找出线索。
同时,对本地的市场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选准行业或领域,狠抓案件查办工作,查处影响恶劣、涉及面广、危害严重的大要案件。
当日,参加座谈的公用企业代表还签订了企业诚信经营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