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消费晨报、亚心网讯 (记者 费璇)制糖业、造纸业、皮革加工、水泥制造、金属冶炼……这些产业与新疆28个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定冲突,将列入负面清单,限制或禁止产业发展。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衔接意见》,自治区28个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通过国家审查。
新疆晨报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规划处了解到,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自治区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涉及28个县(市),按生态功能主要分为水源涵养型和防风固沙型两大类,其中:水源涵养型功能区县(市)7个,均属阿勒泰地区;防风固沙型功能区县(市)21个,分布在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克州和巴州。各县(市)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将与主体功能定位相冲突的制糖业、造纸业、皮革加工、水泥制造、金属冶炼等现有产业和规划发展产业列入负面清单,限制或禁止产业发展。
据介绍,按照 “县市制定、省级统筹、国家衔接、对外公布”的工作要求,2015年7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相关地(州、市)、县(市)启动了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工作。通过反复对接和修订完善,于2016年10月将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衔接。2016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集环保部、财政部、国土部、交通部、住建部、农业部、水利部、林业局、铁路局等10部委对自治区负面清单进行了技术审核,2017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了通过审查的衔接意见,
近期,自治区发改委将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试行。同时,启动了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17个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工作,力争2017年6月底前对外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