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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餐饮新规征求意见
作者:网络转载


实体店应成网上外卖行业准入门槛

网络餐饮新规征求意见引关注

亚心网讯 (记者邓铎)2月15日,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0号,新疆新粮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胡蓉正在吃午饭,这份午饭是她在网上订的外卖。“我看了相关报道,说是一些外卖餐饮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所以我在网上订餐时都会找合格的店面,一般就是看有没有实体店。”胡蓉说。

消费者的担忧并不是无道理,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2月14日报道,去年我国外卖O2O市场规模达1524亿元。与此同时,外卖行业中出现了鱼龙混杂的局面。今年1月份,仅北京一地就有225家网上订餐店铺因“无证”被下线,涉及平台包括美团外卖、饿了么和百度外卖。

网络订餐给老百姓带来便利的同时,其背后的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日前,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了《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引发了业界广泛关注。

此次意见稿提出,利用互联网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具有实体店铺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新规”得到了乌鲁木齐市民以及本地外卖商家的认同,有商家认为网络外卖的商家有实体店应成为一道基本的准入门槛。

位于文化路149号的豪饮店,是一家专门销售现做饮品的店面。据店主介绍:“我们店所有材料都有安全保证,而且因为是正规实体经营,本身就要接受多部门的监管,说实话,个别外卖饮品店不注重品质,由于进入门槛低,这些缺乏实体店的饮品确实存在很多安全问题,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强网络餐饮的管理。”

而在团结路开吖咪印象凉皮店的唐成俊则告诉记者,自己的店里外卖占到很大比例,如果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能实行,那么对他们这些合规经营者是有利的。

“按照规定,我们开餐饮店,除了要办理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外,还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这些证件都意味着实体店要接受各个部门的监督检查,以确保消费者的权利。”唐成俊认为,网络外卖的商家,有实体店应该成为一道基本的准入门槛。

此外,意见稿明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进行抽查和监测。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记者也在美团外卖上注意到,目前,该网站已经对外卖商家增加了“商户营业资质”的项目,同时该网站也发布了自己的试行餐饮安全管理办法,其中对入网餐饮商户的资质有了严格要求。“饿了么”订餐网站上,在商家详情一栏里配有商家实景图片,包括后厨。

据了解,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食品网络经营监管,督促网络第三方平台落实责任,完善平台商家实名登记、许可证审查、信息公示,及时查处相关违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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