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 今年,乌市各区县的“钱袋子”将更鼓一点。
预算草案报告指出:根据市委决定,2017年起实行新的财政体制,市本级不参与区县税收分成(除契税外),税收收入全部留归区县。
乌市人大代表、乌市财政局局长张新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调整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级与区县政府支出责任,财力进一步向区县倾斜,事权进一步向区县集中。与此同时,各区县必须履行好收入征管、维护稳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等方面事权支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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