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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全面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发新停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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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网讯(记者江斌伟)12月6日,记者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了解到,随着乌鲁木齐市主城区正式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全疆14个地州市、103个县市区全部落地,新疆已全面完成“颁发新证、停发旧证”工作目标任务。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早在今年年初该局已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11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这一工作:11日,乌鲁木齐县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25日,米东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30日,乌鲁木齐市主城区全面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近几日办理各类业务的市民,有望在月底陆续拿到属于自己的不动产权证书。

据了解,接下来,国土部门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部署,加强能力建设、规范登记行为、优化办事流程、开展省级和地州级信息平台建设、配套出台相关的制度规范和办法细则,着力推进信息共享。构建出权界清晰、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制保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

自2016年3月18日库尔勒市颁发全疆首本国家统一不动产权证书以来,截至11月30日,全疆已发放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75731本(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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