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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对象:新疆玛纳斯县玛纳斯镇政府
投诉主题:乡镇政府扣留我们农民征地款,这样对吗?
投诉内容:
天山网各位网友,你们好,请大家帮帮忙。我们是新疆玛纳斯县玛纳斯镇上二工村的村民,我们村农民的第二轮承包工地,也就是农民的口粮地,被县政府征用掉三千多亩地,土地补偿费每亩7200元,全部被镇村扣掉。
自治区和昌吉州农经局给我们的答复是百分之六十土地补偿费分配给农民,百分之四十留归集体,也按国务院二十八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而我们这里的上级领导却说:国务院的文件顶个毛用,习近平的讲话是省部级领导执行的,管我们的屁事吗?
还有三百多亩地,不知下落。全部被镇村领导变卖掉。给村民没有一点补偿,土管局也不管不问。县领导也不给任何答复。 我们的土地补偿费被村上扣留,是根据乡镇领导指示,上三工村的土地补偿费已分配给了被征地的村民。我们要求也与上三工村一样分配,可是乡镇领导以各种说词不给我们村民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