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民生网讯(通讯员 刘小满)近日,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定,按照平原每人每月2000元、高原每人每月2600元的标准,再次提高广大护边员的补助标准。
村支部书记宣布这个政策后,乌恰县吉根乡萨哈勒村的护边员哈力别克·扎尔甫别克和村里其他51名护边员一样,都发自内心的为党和国家的好政策鼓掌。
护边员哈力别克·扎尔甫别克今年42岁,据他说,2010年1月自己很光荣的成为萨哈勒村里最早的一批护边员,那时候每月补助153元,2016年又涨到1000元,这才过一年,党和国家又给我们涨到2000元,“即使是当年拿153元,守护边境,保护祖国,我也义不容辞,现在补助这么高,更得好好护边,回报党和国家对我们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