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民生之声,构建和谐社会。竭力打造新疆地区第一民生网站!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新疆民生网
 首页 >>民生工程 >>新疆重点区域重污染行业限值排放 二氧化硫排放将减少一半以上
新疆重点区域重污染行业限值排放 二氧化硫排放将减少一半以上
作者:网络转载


新疆网讯(记者郭军鸽)9月2日,记者从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近日《关于重点区域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已正式印发,对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火电、钢铁、水泥、石化行业和燃煤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新增量。

此次执行区域有乌鲁木齐区域、奎屯-独山子-乌苏区域、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库尔勒区域;哈密市、准东区域。与其他执行区域不同,哈密市、准东区域仅对火电行业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自治区环保厅总工程师温玉彪说,特别排放限值就是在正常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实行更加严格的要求。以火电行业燃煤锅炉为例,目前一般区域执行新建火电厂燃煤锅炉二氧化硫100毫克每立方米、现有火电厂燃煤锅炉二氧化硫200毫克每立方米的排放标准,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则全部收紧为50毫克每立方米,这将二氧化硫排放减少一半以上,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奠定了更稳定的基础和保障。

根据规定,新受理环评的火电、钢铁、水泥、石化行业和燃煤锅炉项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相应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已建成或已通过环评审批的火电、钢铁、水泥、石化行业和燃煤锅炉项目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相应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其中,乌鲁木齐区域内已建成或已通过环评审批的燃煤锅炉项目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相应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据了解,乌鲁木齐区域主要包括乌鲁木齐市、昌吉市、阜康市、五家渠市在内的乌鲁木齐城市群。


  • 上一篇:新疆少数民族儿科医生接受专家培训 提升儿童常见疾病的基础知识和临床实践能力
  • 下一篇:民族团结一家亲,志愿服务聚人心
  • 
    网站首页 - 关于本站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法律援助 - 联系我们 - 信息举报 - 全站搜索
    Copyright (C) 2014-2015 www.xjmsw.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新疆文子文化网络工作室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国家信息产业部 网站备案/许可证编号:新ICP备14002711-1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5020000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