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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亿资金加强新疆基层中医民族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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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心网讯(记者 龚彦晨 图/记者 王俊杰 )2013年以来,中央财政和自治区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共计投入资金约1.4亿元。其中,中央和自治区投入6771万元用于390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710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中医民族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工作。2000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民族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建设。

7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重要举措——自治区关于加强中医民族医药继承创新和人才培养工作新闻发布会在乌鲁木齐举行。会上,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副巡视员龚昊介绍了自治区加强基层中医民族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龚昊介绍,切实加强基层中医民族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中提出的要求,近期的工作重点为乡镇和社区中医民族医服务能力建设,即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设中医民族医科(中医民族医馆)和中药民族药房,配备中医民族医诊疗设备,开展中医民族医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配备适宜的中医民族医诊疗设备等。

据悉,截止2015年底,全疆81.48%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7.7%的乡镇卫生院、57.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51.34%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民族医药服务,相比2012年提升工程实施之初分别提高了18.01个百分点、36.06个百分点、29.41个百分点、28.32个百分点。其中乌鲁木齐市的米东区、新市区(高新区)、水磨沟区、天山区、昌吉州的昌吉市共5个县(市、区)100%的乡镇卫生院和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中医民族医药服务,并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龚昊表示,目前,乡村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民族医药服务的软硬件建设都得到了切实加强,绝大多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半以上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都能够提供中医民族医药服务,中医民族医药门诊人次大幅提高。

“可以说,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简、便、验、廉的中医民族医药服务。” 龚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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