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民生之声,构建和谐社会。竭力打造新疆地区第一民生网站!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新疆民生网
 首页 >>民生工程 >>为后期诊断打好基础 建立脑瘫高危儿两级筛查机制
为后期诊断打好基础 建立脑瘫高危儿两级筛查机制
作者:网络转载


新疆网讯  (记者 牟敏 李晓青)0-3岁是脑瘫高危儿康复的黄金时期。此次,新疆筹备成立了自治区脑瘫高危儿筛查与康复救治专家技术指导组,并建立了两级筛查机制。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彭永介绍,第一级筛查由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自治区专家组制定的简明、实用、易操作的《筛查表》进行全面初步筛查。

对疑似阳性患儿,转至设有儿科的县级医疗机构或妇幼保健机构进行二次筛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产科将按照筛查要求,负责做好胎儿期、分娩期脑瘫高危儿筛查工作,为后期诊断工作打好基础。

诊断机构主要以地州级综合医院为主,其诊断人员由自治区专家组根据国家标准培训考核确定,培训合格的医师具备脑瘫高危儿诊断的能力和开具诊断证明书的资质。

定点诊断机构根据自治区专家组制订的《自治区脑瘫高危儿诊断标准》开展诊断与鉴别诊断工作,出具诊断证明必须由2 名以上具备脑瘫高危儿诊断资质的副高级以上职称医师共同签字。未经培训考核和未列为诊断定点医疗机构的人员和单位是不能开具相应诊断证明的。

确诊为脑瘫的患儿经当地医保和新农合管理中心备案批准后及时转入患儿居住地就近的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治疗。

康复治疗工作按照“就近、就资质”的原则开展,定点康复机构主要以县(市)级和地州级康复机构为主,定点康复机构由地州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确定。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确定自治区级定点康复机构,主要负责接收各

地州级康复机构无法开展的疑难复杂性脑瘫患儿康复治疗工作。彭永说,为确保康复治疗的质量与安全,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还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康复治疗工作、临床路径入径率和完成率、执行标准化康复治疗方案、费用控制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动态管理,对不合格的将取消定点机构资格。


提示:如何自查脑瘫,参考有口诀

此次脑瘫高危儿童筛查的范围是0-3 周岁(含3 周岁)儿童,0-3 周岁的孩子语言表达能力有限,家长不易察觉。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彭永说,孩子生长发育的变化是有规律可循的。儿科医生根据一周岁内婴儿生长发育变化过程编了一个口诀:即2抬4翻6会坐;7滚8爬周会走。年轻的爸爸妈妈们可以对照这个口诀,细心观察一下自己的孩子在长到相应年龄段的时候是否达到相应的行为能力。如果6 个月了还不会坐,1周岁了还不能站立行走,家长们就要在心里打个大大的问号了。

为提高年轻家长们的观察力和判断力,我们要求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筛查前开设“妈妈学校”,帮助教会年轻的家长们如何观察和判断孩子的举动是否异常。

另外,除了行动发育较迟缓外,有些孩子还会伴有一些姿势的异常,比如走路时下肢感觉比较僵硬、膝关节不会打弯、肢体不灵活、脚尖着地,甚至是行走时两腿交叉等现象。这时家长们更应高度警惕,认真对待,主动带孩子到定点筛查机构进行筛查。

脑瘫:

脑性瘫痪(脑瘫)是儿科一种常见致残性疾病,发病率约为2‰-3.5‰。脑瘫临床症状表现为多样性,大部分脑瘫高危儿体征是呈动态变化,早期发现脑瘫高危儿,及时进行早期干预,能明显提高和改善患儿的生存质量。



  • 上一篇:先心病筛查、手术治疗 新疆确定10家定点医疗机构
  • 下一篇:民族团结一家亲,志愿服务聚人心
  • 
    网站首页 - 关于本站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法律援助 - 联系我们 - 信息举报 - 全站搜索
    Copyright (C) 2014-2015 www.xjmsw.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新疆文子文化网络工作室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国家信息产业部 网站备案/许可证编号:新ICP备14002711-1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5020000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