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民生之声,构建和谐社会。竭力打造新疆地区第一民生网站!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新疆民生网
 首页 >>民生法规 >>新疆首部促进乡村依法治理工作条例5月1日起施行
新疆首部促进乡村依法治理工作条例5月1日起施行
作者:

新华社乌鲁木齐5月1日电(记者高晗)自5月1日起,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昌吉回族自治州乡村治理促进条例(试行)》正式施行。这是新疆颁布的首部促进乡村依法治理工作条例。

条例分总则、和谐稳定、乡风文明、人居环境、治理保障、法律责任、附则七部分,共五十条,明确了昌吉回族自治州促进乡村治理宗旨和依据、适用范围、治理方式和目标、体制机制和职责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娟表示,这是全区首部促进乡村依法治理工作条例,填补了新疆相关立法空白。

新施行的条例针对乡村人居环境各方面存在问题,从乡村规划参与和实施、乡村建设、卫生厕所、生活垃圾、环境卫生、污水处理、村容村貌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其中,乡风文明部分明确了践行核心价值观、文明创建活动等内容。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勇说,当地希望通过立法规范和强化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针对性解决当前乡村治理中存在矛盾和问题,让乡村治理问题通过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路径得到切实解决,深入持久推进乡村振兴。


  • 上一篇:5月1日起,车辆环保年检实施新标准
  • 下一篇:7月新规来了!前三条就与你的钱袋子密切相关
  • 
    网站首页 - 关于本站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法律援助 - 联系我们 - 信息举报 - 全站搜索
    Copyright (C) 2014-2015 www.xjmsw.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新疆文子文化网络工作室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国家信息产业部 网站备案/许可证编号:新ICP备14002711-1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5020000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