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讯(记者赵西娅报道)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自治区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全疆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全疆各地要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中考、招生入学等各方面重点工作。
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通知》要求各地要确保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执行到位。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同时,要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同时,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入学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按照强弱结合原则合理调配对口直升的初中和小学,保障教育机会公平。要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掐尖”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继续压缩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规模,至2020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同时,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另外,招生期间,对区域内存在大班额学校进行预警提示,确保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56人以上大班额。
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
《通知》同时要求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所有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
同时,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确保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升入优质高中比例。
2019年起,取消杏林班、体育特长班、宏志班、珍珠班等特殊类型办班及跨区招生,宏志生、珍珠生资助政策仅限南疆四地州边远贫困地区,不得跨区招生、集中编班。
落实“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即: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据悉,自治区教育厅将适时对各地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个别学校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和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相关规定招生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造成一定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严肃追究学校和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