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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教育系统少数民族证件标准化和姓名使用规范工作方案》出台
作者:网络转载


新疆网讯(记者周坤)今后,在录入少数民族学生姓名时,姓名中的间隔符号“·”将由计算机系统统一自动生成,使学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避免“·”的位置与身份证“·”不一致的麻烦。

7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新疆出台了《新疆教育系统少数民族证件标准化和姓名使用规范工作方案》,方案规范了全区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系统字段列名、字符宽度、少数民族学生姓名中间间隔号。对姓名中间隔符“·”的录入,统一自动识别为国家规定的标准字符代码“00B7”,扩展录入字节长度,满足少数民族学生姓名录入需要。方案还要求集中清理已录入的相关数据信息,录入错误的,要主动自行修改完善,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唯一性。

据悉,自治区教育厅经过梳理,涉及到的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学前系统、中小学学籍系统、中职学生系统、高等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学位管理系统、学生资助系统、教师资格认定系统等国家系统;还有自治区系统、各地州市自建系统、各区县自建系统、各学校自建系统等。

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各地州市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各直属单位要将居民身份证作为唯一识别标准,尽快为窗口服务单位配置身份证读卡器,对制发的与居民身份证登记姓名不一致的卡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制发机关(单位)要及时为群众免费换发或出具相关材料,不得要求群众再出具公安机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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