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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乌鲁木齐无证处置建筑垃圾最高罚10万
作者:网络转载


新疆网讯(记者张莉)今起,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的单位将被处以最高10万元的罚款。

16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渣土管理所获悉,为了打击无证营运、私拉乱倒、扬尘污染的渣土运输单位,乌鲁木齐市重拳打击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的“黑工地”、“黑公司”,确保清运建筑垃圾的公司有标准、清运车辆不违规、建筑垃圾不乱倒等。

16日零时,在水磨沟区观园路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后方工地,8辆拉运建筑垃圾的车辆被执法车堵在工地。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这些车辆没有办理清运登记证,该工地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

执法人员联系了建设单位,明确第一主体是建设方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称,会和承包单位一起接受调查。该案件已移交市行政执法支队处理。

“检查中如果没有办理清运登记证的车辆将处以1000元~2000元罚款,未办理核准证的施工方最高处以10万元处罚。” 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渣土管理所主任吴新林说。

自7月1日起,全市共检查施工工地51处,发现违规工地12处,其中4处工地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检查清运车辆310余辆,发现违规清运车辆80辆,7辆未办理清运许可手续暂扣停车场,76辆移交行政执法支队接受处罚。

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曝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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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邸商住小区一期47#楼地基开挖工程以上违规工地由市行政执法支队按规定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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