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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律师将参与化解和代理信访案件
作者:网络转载


新疆网讯(记者饶俊华 通讯员白雪晴)6月7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依次与乌鲁木齐市司法局、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签署了《乌市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办法》,这意味着今后乌鲁木齐市律师将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据悉,这在乌市尚属首次。

“今天的签约仪式既是对此项工作的总结和规范,更是对工作的全面提升,同时也标志着我市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在签约仪式上,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局长张自敏说。

据介绍,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范围为:不服检察机关作出的不批准逮捕或不起诉决定的申诉,不服检察机关在现行《刑事诉讼法》实施前作出的免予起诉决定的申诉;不服检察机关在现行《刑事赔偿法》实施前对刑事赔偿确认案件作出的决定的申诉;不服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立案监督的决定意见的申诉;不服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刑事判决、裁定监督的决定意见的申诉;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依法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和信访的其他案件。

会签仪式上,乌鲁木齐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阿地利江·阿布力孜说,要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公益性、服务性、法律性、中立性四个方面把握好工作性质、准确定位;要建立健全多方联动机制,加强领导、优势互补,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张自敏表示,全面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是中央部署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走向法治轨道处理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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