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民生之声,构建和谐社会。竭力打造新疆地区第一民生网站!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新疆民生网
 首页 >>民生法规 >>《自治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发布
《自治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发布
作者:网络转载


    亚心网讯(记者陈冠锦)27日,记者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许可新的要求,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制定了《自治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简称《办法》),自2016年5月1日开始实施。

    新《办法》实施后,按照“一企一证”的原则,只发一张生产许可证;同时证书上增加了企业的监管人员、证书批准人姓名、二维码等信息,有效期也从3年增加到5年。新旧证书过渡期到2018年10月1日。


  • 上一篇:新疆: 购买剧毒农药需实名
  • 下一篇:7月新规来了!前三条就与你的钱袋子密切相关
  • 
    网站首页 - 关于本站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法律援助 - 联系我们 - 信息举报 - 全站搜索
    Copyright (C) 2014-2015 www.xjmsw.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新疆文子文化网络工作室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国家信息产业部 网站备案/许可证编号:新ICP备14002711-1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5020000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