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讯(记者赵西娅报道)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获悉:为维护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新疆将建立民办学校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确保建制率达到90%以上。
据了解,一些民办学校教师的工资待遇存在由举办者自己说了算的现象,民办学校教师往往没有发言权,或者处于弱势地位。为解决这个问题,切实维护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自治区将全力推进在全区民办学校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举措,并提出了明确的“日程表”和“路线图”。
同时,针对民办学校教代会制度建设薄弱问题,我区将加快民办学校教代会制度建设,要求各单位深入研究民办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的难点、要点、重点,采取得力措施,实现民办学校教代会建制率达到100%,切实维护好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