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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 乌鲁木齐降为Ⅰ型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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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鲁木齐市由特大城市降为Ⅰ型大城市 国家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新疆从此无特大城市

 乌鲁木齐市由特大城市降为Ⅰ型大城市 国家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新疆从此无特大城市

制图/杨波

      亚心网讯(记者胡大敏报道)11月2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特大城市的城区常住人口规模划线从以往的100万人提高到500万人,这就是说,常住人口346万的乌鲁木齐“跌”出特大城市队列,而降级为大城市,这也意味着,新疆将不再有特大城市。

      《通知》以城市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其中,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为Ⅱ型大城市。

      相关资料显示,2013年年末,乌市常住人口为346万人。按照此次发布的新标准,乌市应为Ⅰ型大城市。而按照此前的通用标准,乌鲁木齐被列入人口1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且是全新疆惟一一座特大城市。

      实际上,新疆除乌鲁木齐“降级”外,其他城市大小划分基本没有变化。

      《通知》规定,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为小城市,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为Ⅰ型小城市。以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为依据,新疆城市中常住人口排第二的库尔勒市也只有39万。也就是说,新疆没有中等城市。

      按照新标准,库尔勒市、伊宁市、克拉玛依市、昌吉市、石河子市、阿克苏市、哈密市、喀什市8个城市列入Ⅰ型小城市标准。

专家看法

降级没有实质性影响

      又讯:11月20日,新疆财经大学中亚区域经济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张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乌鲁木齐城市的降级,不会对首府经济和政治地位以及落实国家政策有实质性的影响。

      张磊说,新疆乌鲁木齐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中国向西开放的桥头堡,其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在任何时候都是不可动摇的,更不会因为一次城市的降级或升级有所改变,“尤其是这些年来,国家对新疆以及乌鲁木齐出台的相关政策,可以看出乌鲁木齐在新疆及中国的重要位置”。

      张磊表示,在这次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调整中,除乌鲁木齐有所变化外,新疆其他几个城市并未受影响,依然为小城市。

      “实际上,包括库尔勒市、喀什市,已经具备了中等城市的经济特点,只是人口未达到标准,但其特殊的经济和政治地位已凸显出相关优势。”张磊说,尤其是国家经济特区的设置,凸显了这些城市在经济上、政治上的重要性,按照人口标准套城市大小已不重要。

      那么,列为大城市,对乌鲁木齐意味着什么?张磊认为,这既是一种信号也是预警,从积极的方面看,“可能是一次机遇,一次‘红利’,如国家会出台政策扶持大城市加快发展。”

      但与此同时,人口基数大对城市也是压力,需要政府解决的问题更多了。“比如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买房落户后需要工作,需要城市释放更多的就业岗位。新居民的社保、医疗、子女教育等问题,需要政府投入更多的资源以满足各方面的需求。”张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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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城市从140个变16个

      对比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此次调整将人口规模上下限普遍提高,其中大城市的上下限分别由50万、100万提高到100万、500万,特大城市下限由100万提高到500万。

      这意味着目前全国大多数城市将面临“降级”。此前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指出,2010年城区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有140个,按照旧标准都是特大城市,而按照新标准,这些城市中只有16个特大及超大城市。

      其中,主城区人口为1000万以上的超大城市有北京、上海、广州等6地,另外有西安、南京等10个特大城市。(《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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